皮卡車多長時間檢車
『壹』 皮卡車十年後一年兩審嗎
皮卡車十年後一年審兩次,十年內一年審一次。皮卡車的貨箱與駕駛室連在一起,是輕型載貨汽車的一種。皮卡車購車15年或者里程達到60萬公里,就達到了報廢年限,需要做報廢處理。除超過十年的皮卡車一年審兩次,這個是所有載貨汽車和大中型汽車的統一規定。另外,其他非營運性質的小型汽車,六年內每兩年檢車一次得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已經做了統一調整,目前最新政策是,10年內檢車兩次,超過10年,每年檢車一次。不管是哪種類型的汽車,如果達到了報廢年限,則不允許辦理過戶和買賣交易,但是車主仍然可以自主使用,只要每年定期做安全檢查就可以。如果需要買賣交易,則需到當地的車管所去領取車輛報廢單。
皮卡在我國被歸類為N類載貨汽車,國家對N類車的生產製造標准相較於M類乘用車要求更低,這意味著皮卡在生產製造過程中生產研發成本更低,這也是為什麼目前國產高端皮卡能夠擁有媲美高檔豪華車的越級產品力表現。一旦皮卡劃歸乘用車,針對車輛各項指標的要求就會陡然提升,綜合造車成本上漲就會造成產品價格提升。
其次,皮卡目前在絕大多數地區都可以直接上牌,而不需要像乘用車一樣等待號牌指標。如果皮卡歸為乘用車,那麼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二線城市就要面臨搖號問題,原本皮卡不用搖號相較於乘用車是優勢,一旦雙方都需要搖號才能購買,那麼又會喪失一個優勢點。皮卡還有一個優勢就是作為貨車稅低,國產皮卡車船稅比乘用車低,進口皮卡在不考慮懲罰性關稅的前提下綜合稅率為30%左右,而乘用車綜合稅率將達到120%。目前福特猛禽在國內標價已經漲到了80萬左右,如果按照乘用車繳納稅款整體價格就會再度翻倍,達到現如今謝爾比F-150的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