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可以裝貨嗎
Ⅰ 皮卡車裝載貨物規定是什麼
一、皮卡車裝載貨物規定是什麼
1、皮卡車裝載貨物規定如下:
(1)皮卡車是輕型客貨兩用車小型汽車,載物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2)皮卡車超長標準是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皮卡車裝貨限高是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3)皮卡車上高速拉貨標准也是按照貨車拉貨收費標准執行,沒有取得運營資格的皮卡車輛和皮卡司機不能拉貨。
2、法律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組織從業資格考試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其他違法行為。
二、未按規定裝載貨物怎麼處罰
1、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次扣3分;
2、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次扣6分。
Ⅱ 皮卡車裝載貨物規定
法律分析:皮卡車超長標準是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至於皮卡車裝貨限高多少,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
Ⅲ 皮卡私家車可以拉自己的貨么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講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拉的自用貨物,不會受到處罰。如果以營利為目的,交管部門會予以500-5000元的罰金。非營運車輛:是指從事非營業性運輸的車輛。即服務的時候收不收取花費。公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非營業性兩種。營業性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動、發生各種方式花費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動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花費結算的公路運輸。皮卡需要駕駛證、行駛證就可以了,如果是運營性質的皮卡還需要辦理皮卡雙證。一般皮卡車可辦理運營或不辦理運營,區分的標准不在於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而在於該行為的服務對象是否具有公共性和是否具有商業性質。皮卡車的兩證是道路運輸營運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如果是非運營皮卡則不需要辦理皮卡雙證。
法律依據: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衍生問題:
皮卡車可以上高速嗎?
皮卡可以上高速。 以下是關於皮卡的相關介紹: 1、高速行駛的限速情況: 皮卡高速限速最高限速120KM,最低限速60KM,最高限速要看實際情況,每條路都不同。 2、高速行駛的收費情況: 皮卡車按照噸公里收費。
Ⅳ 皮卡拉貨規定
法律分析:(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紮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三)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五)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後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
(八)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後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紮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三)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五)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後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
(八)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後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