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皮卡車的限速
『壹』 皮卡高速限速多少
皮卡高速限速100km/h。
由於皮卡在我國屬於貨車,必須遵守貨車高速行駛在最外車道,最高時速不超過100公里的規定。藍牌皮卡高速也是限速100km/h。車速超過50%,也就是超過150km/h直接扣12分。
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條車道車速分別為:
1、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
2、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3、最右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60公里。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在同方向劃設兩條以上機動車道且未設定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行駛的最高時速,在城市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為九十公里;在城市未封閉的機動車道路為六十公里;在公路為八十公里。
『貳』 皮卡在高速上限速規定
一、皮卡車在高速上限速規定是什麼
1、皮卡車在高速上的限速應遵守卡車最外層道路的限速規定。最高限速為100公里每小時,而不是120公里每小時,最低速度不能低於60公里每小時。車速超過50%,直接扣12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二、雨天高速限速多少
1、如果能見度小於200米,車速不能超過60km/h;
2、能見度小於100米,車速不能超過40km/h;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車速不能超過20km/h,並且應該盡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