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拉東西
Ⅰ 皮卡車可以拉貨嗎
皮卡車當然可以拉貨,本身皮卡車就是屬於貨車的一種了,但是一些大城市的市區對於皮卡車通行會有所限制的
Ⅱ 皮卡拉貨超長多少要被罰款
法律分析: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Ⅲ 皮卡拉多少不超載
法律分析:皮卡最多拉1噸不超載。皮卡車是輕型客貨兩用車小型汽車,載物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皮卡車裝貨限高是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兩米五。皮卡車在綠色通道運輸綠色產品時,可以免收過路費。皮卡車上高速拉貨標准也是按照貨車拉貨收費標准執行,沒有取得運營資格的皮卡車輛和皮卡司機不能拉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Ⅳ 皮卡車拉東西上高速怎樣合法
皮卡車拉東西上高速不超載就合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五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按照我國1986年出台的《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非營業性兩種。
皮卡車上高速規定
皮卡高速限速最高凳滑限速120KM,最低限速60KM,最高限速要看實際情況,每條路都不同。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是,最高限速最高只能標定為120。目前一般多為100至120之間,有些遂道、橋梁會限在80,惡劣天氣時也會調低限速。
一般在進入高速公路時都會有限速牌提醒。高速行駛的收費情況,常見的皮卡車是小型貨車,屬於收費車型。皮卡屬於小型貨車,可以在貨車車道行駛。皮卡車屬於貨車,雖然在收費金額上咐數和小型家用轎車的價錢一樣,但是計費方式是不衡粗首一樣,皮卡車按照噸公里收費。
Ⅳ 皮卡拉貨規定
法律分析:(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紮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三)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五)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後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
(八)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後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紮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三)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五)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後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
(八)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後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